各单位: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2026学年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由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和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其属性及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四)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内容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社团的活动范围、社团的组织方式、社团负责人的产生、调整、罢免程序、社团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
(一)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在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三)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四)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五)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六)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
三、工作要求
如具备基本条件,发起人可向学校团委提交相关筹备立项材料,主要包括:筹备申请书、社团登记表、社团章程、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联合发起人信息登记表、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等材料(附件1-6)。
请发起人于5月25日18:00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到学校团委办公室校本部留四栋101办公室或者武鸣校区A7-206办公室,电子版Word和PDF盖章版材料发送至学校团委邮箱gxmutuanwei@163.com,命名格式为“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姓名”。
学校团委将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请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未经批准成立的组织不得开展活动。学校团委于每年5月对申请成立社团的材料进行集中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团委联系。覃雪 0771-6210006。
共青团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