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桂医大党〔2021〕49号)以及《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桂医大党〔2025〕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4—2025学年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
二、年审要求
(一)年审内容包括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规违纪情况等。
(二)各学生社团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如实上报2024—2025学年社团年审材料及表格(见附件),将相关年审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学校团委。
(三)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将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为3—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四)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才可进行下一学年的注册登记,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才可继续开展活动。
(五)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审核职责,对所指导的学生社团的年审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三、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标准
(一)考核原则。按照“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评定”的原则,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工作考核。
(二)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测评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排名在前15%的为优秀,60分(含60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每年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社团指导教师不超过当年社团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5%。一个社团有多位社团指导教师,最多可1人考核等级为优秀。
(三)考核为“优秀”的标准如下: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2.社团指导水平高,经常深入学生社团,细心指导学生社团发展,耐心教育和引导学生,深受学生社团成员的欢迎和信任;
3.积极履行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学校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社团指导工作,成效显著;
(四)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即为“不合格”
1.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2.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损失;
3.长期“只挂位、常缺位、不到位”;
4.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财务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所指导的学生社团不能按要求完成年审和注册登记;
6.考核测评在60分以下。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小结: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本人对照工作职责,总
结一年的工作及其成效。
(二)社团成员和业务指导单位考核:社团成员和业务指导单位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
(三)学校团委考核:由学校团委组成考核小组,综合社团成员及业务指导单位考核情况,以及社团指导教师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并综合评定最终考核结果。
若社团指导教师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向学校团委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团委将在复议申请提出后的一周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五、社团年审及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清单:
1.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2.学生社团负责人信息表
3.学生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排名证明
4.学生社团2024—2025学年活动清单
5.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
6.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评表
7.学生社团学年财务结算表
8.学生社团违纪违规处理情况记录表
(二)各学生社团年审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学校团委(校本部留四栋101办公室或武鸣校区A7-20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876728639@qq.com,文件名为:社团名称+年审材料。请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逾期无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俊宏15507851337、覃雪0771-6210006
附件:1.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2.学生社团负责人信息表
3.学生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排名证明
4.学生社团2024—2025学年活动清单
5.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
6.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7.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评表
8.学生社团学年财务结算表
9.学生社团违纪违规处理情况记录表
共青团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