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

关于选拔广西医科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刘可欣  来源: 校团委  发布时间: 2023-11-15  审核: 梁婕  校对: 刘晓飞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拔1名广西医科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各直属附属医院)。

二、选拔人选条件和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3.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心系广大团员青年,身体健康,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团学工作。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教师;

3.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相关待遇和考核

1.兼职副书记的任期为两年,任期不转人事关系,不套行政级别,但可根据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2.兼职副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将一定时间和精力投入兼职工作中。兼职副书记的年终考核仍在原单位进行,校团委将对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制度,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报名人选需经过二级团组织审核推荐、二级党组织同意。请各二级团组织于11月17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的《广西医科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材料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并报送至校团委邮箱:gxmutuanwei@163.com,纸质版交至校本部留4栋102办公室或武鸣校区A7-204办公室。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

      2.广西医科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3年 11月 15日


上一篇: 下一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