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5-09-22 作者:王可心 校对:杨勇 审核:陈玉香
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须于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当日的前 3 至 7 个工作日 (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 7 个工作日) 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
2.不允许使用大功率设备,严格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管理规定》执行。
3.使用场地的单位请在离开前做好场地清洁工作。一次活动结束后未做好场地清洁工作的单位,三个月内暂停申请和使用活动中心。
4.活动方使用完毕后需及时与值班人员前来交接场地。因不及时交接场地造成大学生活动中心物资丢失或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由活动申请单位负全责。
线上申请流程:
【移动端】
关注“医大青年”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导航栏“办事大厅”,点击“活动场地使用申请”。
2.使用学号/工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3.填写《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
4.审核流程:活动负责人填写表格→提交至班主任/指导老师处签署意见→提交至业务指导单位/学院学工办/学院团委负责人处签署意见→提交至团委社团管理部处签署意见。
5.线上审核结束后,打印纸质审核表于每周一至周五17:30-19:00交至武鸣校区A7-101办理。
【PC端】
1.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办事大厅”(链接:https://swzx.gxmu.edu.cn/swzx/#/affairs/allAffairs)
2.选择“活动场地使用申请登记表”,选择“我要办理”,填写《活动场地使用申请登记表》并提交审核。
3.审核流程:活动负责人填写表格→提交至班主任/指导老师处签署意见→提交至业务指导单位/学院学工办/学院团委负责人处签署意见→提交至团委社团管理部处签署意见。
4.线上审核结束后,打印纸质审核表于每周一至周五17:30-19:00交至武鸣校区A7-101办理。
线下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附件《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登记表》。
2.负责人、班主任/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学院学工办/学院团委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团委社团管理部办理(武鸣校区A7-204室)。
3.每周一至周五17:30-19:00期间将申请表交至武鸣校区A7-101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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